内容:
如果全家户口都转为非农业户口,能保留田地吗?
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村)。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即归属集体。
空闲的时候记得来杯下午茶。我是亭慧答,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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