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4月20日,我市收到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十三批)群众信访举报件6件,其中来电举报6件。涉及10个环境问题。从区域上看,来安县1件、全椒县1件、凤阳县1件、南谯区1件、市直部门1件、共有件1件(涉及琅琊区及市直部门)。从污染类型看,涉及大气污染问题10个、水污染问题4个、大气污染问题3个、噪声污染问题1个、生态污染问题1个、土壤污染问题1个。按照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的要求,信访件的办理情况在10天内反馈到督察组,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十三批)
2021年4月27日
序号 |
举报 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 编号 |
举报 内容 |
污染 类型 |
是否 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 情况 |
7 |
滁州市 |
琅琊区 |
D2AH202104190077 |
滁州市琅琊区关山村青峰路青牛观附近的一家石子厂和一家洗沙厂,污水、噪音、扬尘污染严重,污水排入附近水塘。 |
噪音,水,大气 |
属实 |
收到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后,琅管委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人员前往现场核查情况。4月21日上午,琅管委执法局、林业环保科和国土规划服务中心和西涧办以及关山村共同前往现场核查情况。经过现场核实,该处为散乱污企业,位于琅琊山托管区内,风景区范围之外。场地内有生产机械,发电设备,运输车辆以及大量物料堆积,并未涉及到违法建设问题。21日下午,琅管委张斌副主任和琅琊区殷志鹏副区长带领相关人员前往现场,经过现场研判,决定由琅管委牵头制定整治方案,琅琊区负责做好“两断三清”工作。 |
目前场地内生产机械和物料已经清理完毕,场地已平整。 |
无 |
14 |
滁州市 |
琅琊区 |
D2AH202104190070 |
滁州市琅琊区,城西水库中有人养鱼,死鱼、捕捞船只漏油,导致水体污染,且该水库为饮用水源。 |
水 |
部分属实 |
经核查,城西水库是滁城饮用水源地,库中养鱼一直由市渔场负责。为了确保水产养殖不发生污染,2020年12月已经终止了承包养殖合同,在市渔场监督下,委托第三方开展生态渔业养殖,按照省级专家组的建议,严格控制投放品种、密度、规格,并对捕捞规格和次数进行控制,捕捞船只全部经过检验,不存在漏油问题。至于有少量死鱼,是因为蓄能电站运行时被水泵打死的。渔业生产不存在污染饮用水源的问题。现场核查发现10艘小型船只,其中4艘动力船,为原渔业捕捞船。 |
1、已安排人员用吊机将捕捞船只拖离水面上岸。2、按照生态渔业技术要求加强监管,充分发挥生态渔业对净化水质、保护水源生态环境的积极作用。 |
无 |
22 |
滁州市 |
南谯区 |
D2AH202104190069 |
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东南角,4、5年前违规开办的一家厂,从事废机油回收,散发异味,机油漏至厂外土壤。 |
大气,土壤 |
部分属实 |
经初步核查,滁州市南谯区沙河镇油坊村东南角仅有滁州市骏龙润滑油有限公司一家企业从事机油回收,2018年1月16日滁州市环保局下发关于《滁州市骏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回收3万吨废矿物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2018年5月9日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开始经营。2018年1月份之前在现骏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场地内存在一家无任何手续的收购废机油的小作坊,2018年1月之后,从骏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入住后,小作坊就已搬离。现该厂证件齐全,检查时无明显异味,无机油漏至厂外土壤,但该公司转移危险废物使用的部分车辆性质为“货运”。 |
要求滁州市骏龙润滑油有限公司加强运输车辆的核查、管理,同时对厂区内环氧树脂地坪进行修整。2021年4月22日,滁州市南谯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发了环境监察意见。针对部分运输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问题,已提请相关单位进一步处理。 |
无 |
33 |
滁州市 |
凤阳县 |
D2AH202104190046 |
滁州市凤阳县总铺镇小王村马齐村,建有四家左右小型养猪厂,粪便乱排、污染沟渠、孳生蚊蝇,异味扰民。 |
水 |
属实 |
经查总铺镇小王村马齐村共有4家养殖户:(1)王闯明:存栏母猪10头,仔猪120头,肥猪28头,3栋圈舍,其中一栋正在建设,未投入使用,土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 |
总铺镇已经安排人员对池塘内粪污进行清理,养殖户正在清栏,王爱明养殖场已完成清栏。 |
无 |
(2)养殖户王永明:存栏母猪47头,仔猪188头,肥猪98头,3栋圈舍,土地性质为0.5亩基本农田,0.7亩设施农用地,1亩村庄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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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养殖户王爱明:1.村庄内存栏架子猪69头,肥猪4头,土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2.该户还有一处养殖场地,圈舍2栋,存栏母猪35头,乳仔猪51头,土地性质为设施农用地,面积1.5亩,现场查看,养殖场内有漏缝板,建有粪污二级沉淀池46立方米,没有遮雨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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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养殖户马玉天:存栏母猪10头,育肥猪60头,仔猪20头,2栋圈舍,土地性质为村庄建设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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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4家养猪户未建设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粪便露天堆放,养殖产生的废水部分流入附近池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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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滁州市 |
来安县 |
D2AH202104190016 |
滁州市来安县舜山镇大庵村莲花塘水库、三湾村石桥水库,被承包养殖鱼类,导致水体发臭;舜山镇来安复兴国有林场,2019年800多亩树林、2020年1000多亩树林遭到砍伐,并以枯死木、抚育林、病虫害、防治线吸虫病的名义大量砍伐树木倒卖;舜山镇内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矿石的问题;来安县内存在大量退耕还林树木被村民砍伐的问题。 |
生态,水 |
部分属实 |
经查: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两水库水质检测结果,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 |
无 |
1.反映滁州市来安县舜山镇大庵村莲花塘水库、三湾村石桥水库,被承包养殖鱼类,导致水体发臭问题。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严格依法实施树木砍伐和退耕还林迹地更新,坚决打击滥砍滥伐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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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花塘水库位于舜山镇大安村境内,石桥水库位于舜山镇三湾村,两水库均为非禁养区,非饮用水源地,水面面积约700亩,主要养殖花鲢,养殖密度一般, 莲花塘水库临水无其他畜禽养殖无投喂,石桥水库存在网箱养殖和投喂现象,水库环境较为散乱,水体显浑浊,因非饮用水水源地,可以从事水产养殖和农业灌溉对周边环境无影响。第三方检测公司正在对两水库进行取样分析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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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反映舜山镇来安复兴国有林场,2019年800多亩树林、2020年1000多亩树林遭到砍伐,并以枯死木、抚育林、病虫害、防治线吸虫病的名义大量砍伐树木倒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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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2019年来安县复兴国有林场经滁州市林业局同意《滁州市省(市)属国有商品林采伐审核通知书》(滁林采核[2019]15号),采伐面积38.5公顷(577.5亩),采伐蓄积2446立方米;2020年来安县复兴国有林场经滁州市林业局批准《滁州市省(市)属国有商品林采伐审核通知书》(滁林采核[2020]8号),采伐面积79.9公顷(1198.5亩),采伐蓄积7487.4立方米,2019年和2020年采伐行为均已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地块已全部还林。此反映问题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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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反映舜山镇内存在非法开采矿山矿石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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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至今在县矿产联合执法队和舜山镇政府共同打击下,在舜山镇境内共扣押涉嫌盗采砂石的挖掘机7辆,铲车1辆,平板车1辆,私家车1辆,罚款4万元。此反映问题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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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映来安县内存在大量退耕还林树木被村民砍伐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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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来安县自2002年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全县累计完成退耕地造林4万亩。工程覆盖全县12个乡镇和4个国有林场,涉及农户7000多户,30000多人,国家已累计投入1亿多元。实践证明,来安县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已经取得了显著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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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来安县退耕还林林种树种结构不够合理,造林树种单一,杨树面积过大。经所在地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采伐相关政策审批后,退耕还林者可以依法对其所有的林木进行采伐。采伐要因地制宜地选择采伐方式,注意采伐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采伐后应当按规定及时更新造林,禁止采伐后进行复垦复耕,确保林地的性质不变。来安县按照上述原则对退耕还林户自愿申请采伐杨树的给予办理林木采伐证,并监督农户及时还林。此反映问题不属实。 |
矿产联合执法队加强打击非法盗采力度,扼制非法盗采势头,规范来安县矿产资源开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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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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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椒县 |
D2AH202104190011 |
滁州市全椒县经济开发区,新广宁科技有限公司、高强铸造厂,每天下午6点开始至凌晨,持续排放含有电线烧焦、醋酸味的废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
大气 |
属实 |
经查,1、全椒新广宁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全椒县经济开发区,2012年1月10日取得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全椒新广宁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生物界面活性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评[2012]09号),2014年2月通过竣工验收(环监验字[2014]018号),2014年3月18日取得滁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滁环评函[2014]58号)。该公司主要生产生物界面活性剂。经查,该公司因办公区和生产区分离、实验室改造等原因,从2021年4月13日停产至今。该公司所有的生产都是中温低压下简单的酸碱中和反应,所涉的原料基本都是丙类化工原料,生成工艺过程较为简单,均为单釜不连续的酸碱反应或者是配方式的简单物理混合,所用设备为不锈钢或者搪瓷的釜内常压反应釜,密闭操作。该公司物料为液态或大颗粒状,投加料过程中不产生粉尘。现场检查该公司部分原料桶露天堆放,原料库有气味。2、安徽省全椒县高强铸造有限公司位于全椒县经济开发区,主要从事柴油机铸件、配件加工生产,1997年10月24日注册成立。该公司于2017年11月9日取得环评审批文件(全环评[2017]56号),并于2018年7月通过竣工验收。经核实,该公司浇铸车间生产时间为夜间21时至早7点,未在密闭空间作业,虽已安装布袋除尘、等离子净化+UV光解+活性炭装置,但内部活性炭长期未更换(无更换记录台账)致使废气治理效果不佳。 |
1、针对全椒新广宁科技有限公司存在的问题,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已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2、针对安徽省全椒县高强铸造有限公司废气问题,全椒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令该公司停产整改,并对该公司铸造车间生产设备实施查封扣押,待废气监测结果达标后方可恢复生产。 下一步,全椒县将加强对两家公司环境问题监管力度。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