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滁州市落实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举报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十七批) | |||||||||
第二十七批 2021年5月11日 | |||||||||
序号 | 举报地市 | 举报区县 | 受理编号 | 举报内容 | 污染类型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41 | 滁州市 | 来安县 | X2AH202105030051 | 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永阳社区,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企业24小时生产排放黑色腐蚀性刺鼻烟气,夜间尤为严重,日常生产噪声及夜间偶发性巨响严重扰民,经常采用临时停工停产的方式规避检查。 | 大气,噪音 | 部分属实 | 经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被举报企业为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在滁州市来安县东大街127号,是一家拥有总资产10亿元,员工3500人,年销售收入达20亿元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厂区由南向北依次分为A、B、C三个厂区。 废气核查情况:现场检查A区130吨锅炉、75吨锅炉和75吨三废炉、75吨新三废炉产生的废气通过各自烟囱排放,排口为白色烟气,均安装有CEMS监控设备,并由无锡大禹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维护。经调阅2020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显示,在线CEMS监控设备均运行稳定,在线检测指标月均值没有超标现象,无真实超标情况发生。根据第三方检测公司(有资质单位CMA)2020年12月31日、2021年3月17日出具的金禾实业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来安县生态环境分局同时分别于2021年3月15日、30日和4月12日、4月25日、4月28日、5月6日,会同新安镇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相关人员到金禾公司及周边进行不定时夜间巡查,巡查时企业正常生产,经走访和夜查异味扰民问题偶尔存在。 噪声核查情况:根据2021年1月7日和2021年4月30日第三方检测公司的检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厂界噪音未超标。 停工停产情况:2021年4月12日,检查该公司20万吨氨醇和30万吨硫酸等项目正常生产;5月6日核查该公司5000吨和3000吨三氯蔗糖项目,正常生产,未发现停产停工方式规避检查现象。 |
1、加强对该企业监管力度; 2、督促企业加强环境管理,针对检查发现的轻微气味问题,加大排查整改力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 3、积极开展夜查和走访工作。 |
无 |
46 | 滁州市 | 凤阳县 | D2AH202105030053 | 滁州市凤阳县刘府镇陈圩村南湖队,两家养殖场无环评手续,其中一家为正邦集团养猪场,另一家禽业有限公司养鸡场(厂名不详),异味刺鼻、污水乱排。 | 大气,水 | 部分属实 | 正邦集团养猪场全称凤阳县名众农业生态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刘府镇陈圩村南湖队,远离村庄500米以上,存栏4800头母猪繁殖场种养结合循环农业建设项目已于2019年11月7日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建成部分硬化地板,地板上建有若干约1米高漏缝地板立柱,已停止建设约1年多,无养殖。 养鸡场全称安徽好尔斯禽业有限公司,位于刘府镇陈圩村南湖队,远离村庄500米以上,设计年存栏蛋鸡60万只,有环评手续,《滁州市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关于安徽好尔斯禽业有限公司60万只蛋鸡养殖项目环境影响报书的批复》(凤环评〔2020〕59号)。已建成2栋圈舍,一栋空栏,一栋存栏蛋鸡12万只,每栋圈舍均有一套履带式清粪装置,拥有运输车1辆、装载车1台,堆粪棚2栋,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完善,但粪污未及时收入堆粪棚堆积发酵。 |
凤阳县生态环境分局对安徽好尔斯禽业有限公司立案处罚,罚款1.45万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目前企业粪便全部收入堆粪棚发酵,2栋堆粪棚进口起垄,堆粪棚正在搭建防雨棚。 | 无 |
49 | 滁州市 | 定远县 | D2AH202105030055 | 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庄杨村,乌龟岭山上从事采石采砂,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生态 | 属实 | 1.经定远县自规局现场调查,该信访件反映的区域位于滁州市定远县拂晓乡庄杨村境内,系定远县先友养殖家庭农场施工场地范围,2020年12月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号为:拂设农字(2020)17号),占用土地性质系园地,批准用地面积0.6612公顷,用于家禽养殖和看护房。2021年初,定远县先友养殖家庭农场开始建设,由于处于山丘地带,场地高低不平,施工机械就地整平,现基本整平到位。 2.现场查看,现平整区域部分超过办理的设施农用地范围,据当事人介绍,超过的范围原高低不平,平整后的土地用于种植牧草和植树。经询问定远县矿山联合执法大队驻点池河中队、拂晓乡包庄杨村乡干部、庄杨村干部及周边群众,未发现该公司有外运砂石土行为。 |
定远县自规局已要求当事人尽快对超过设施农用地范围的土地进行复垦,种植牧草和植树。 |
无 |
109 | 滁州市 | 明光市 | X2AH202105030013 | 滁州市明光市中央广场内,经营大量饭店、排档、火锅店等,距离居民区较近,餐厨垃圾、油污等导致附近居民区下水道长期堵塞,油烟、噪音严重扰民;潘村排挡,距居民区仅2米,油烟净化装置未正常运行;码头故事火锅店,空调外机、排烟排风设备均安装于居民区内,2021年两次噪声监测结果均为超标,明光市城市执法局却未对商家违法行为进行处理。 | 大气,噪音 | 基本属实 | 经全面排查中央广场餐饮经营单位,举报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部分餐饮经营单位油烟净化器安装不规范,空调外机未采取隔音措施。与第二十一批编号D2AH202104270035信访内容重复。 | 明光市城管执法局已对中央广场东侧全部餐饮经营单位开展油烟检测,责令2家油烟净化设备不合格餐饮经营单位更换完善油烟净化设备,督促各经营单位做好油烟净化设备清理维护。 码头故事火锅及潘村排挡已按要求将油烟净化器及排烟管道安装至商业建筑楼顶。 对空调外机噪声问题突出的经营点,要求采取安装隔音板等措施控制噪声。同时计划对小区下水道进行疏通维护。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