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
(2020年1月9日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关于滁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继伟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四个走在全省前列”要求,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乘势而上、奋勇争先,全面做好“六稳”工作,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而努力奋斗!
关于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王图强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滁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年工作总体思路及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团结凝聚全市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同心同德,奋勇争先,为继续走在全省前列、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现代化新滁州而努力奋斗!
关于滁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滁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滁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滁州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滁州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关于滁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了市财政局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提出的《关于滁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滁州市2020年预算草案,同意计划和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滁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滁州市2020年市本级预算。
关于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许徽院长所作的《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关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滁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德文检察长所作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落实“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检察监督能力现代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确保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