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1月1日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玉科检察长所作的《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在中共滁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奋力推动滁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