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2022年12月31日在滁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玉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聚焦“5688”奋斗目标和“五五”愿景,按照“1145”工作思路,更加自觉融入社会治理,依法能动履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各项检察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全面从严治检中筑牢政治忠诚
持之以恒加强思想政治建设。
驰而不息推进纪律作风建设。
久久为功推进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
二、坚持法治思维,在强化法律监督中维护公平公益
刑事检察监督持续优化。
民事检察监督不断做强。
行政检察监督创新开展。
公益诉讼检察扎实推进。
三、坚持系统观念,在服务发展大局中彰显担当作为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倾力服务美丽滁州建设。
助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四、坚持能动履职,在参与社会治理中深化平安建设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
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五、坚持人民至上,在守护美好生活中增进民生福祉
守护人民群众身边安全。
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六、坚持守正创新,在完善工作举措中提高检察质效
扎实推进“质量建设年”工作部署。
推动落实“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创新建立“人大+检察”联动监督模式。
七、坚持强基导向,在推进检察改革中激发工作效能
不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着力提升综合履职能力。
持续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八、坚持阳光司法,在自觉接受监督中提升检察公信
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
主动接受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
全面深化检务公开。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省检察院主要领导两次到滁州调研指导工作,市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对检察工作批示肯定8次。全市检察机关落实“八号检察建议”、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公益诉讼等6项工作在全国性、全省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10篇案例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先后有85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在此,我谨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向大家表示衷心感谢、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面对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还需提升;法律监督开展不平衡、不充分,与人民群众需求之间存在差距,监督力度和质效亟需加强;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检察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仍需强化,等等。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滁州、法治滁州建设,努力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一、持续强化政治引领,着力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二、持续强化大局意识,着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三、持续强化司法为民,着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持续强化能动履职,着力提升法律监督水平。
五、持续强化固本培元,着力夯实检察事业根基。
各位代表,击鼓催征正当时,奋楫扬帆再启航。我们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紧紧依靠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忠诚尽职、拉高标杆,团结奋斗、乘势而上,推动新时代滁州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滁州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