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人民政府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定远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奋力决胜建成小康社会、扎实推进乡村振兴,认真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职能,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持续提升。根据《关于认真做好向市委报告2021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定办明电〔2021〕219号)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工作总结
(一)抓住关键少数,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县委书记、县长多次在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议上,专题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部署我县贯彻落实工作;县委常委会专门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组织召开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通报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四个协调小组发挥作用,研究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方案和举措。
二是加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和书面述法活动,推动述法工作常态化。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县党代会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出台《定远县2021年依法治县工作要点》,《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起草编制《法治定远建设规划(2021-2025)》、《定远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定远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等规划方案,推动法治定远、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四是着力提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县政府常务会议按照年初制定的学法计划开展了县政府常务学法活动,由法律专家或单位负责人讲解相关领域内的法律法规,把学习宣传贯彻执行《行政处罚法》等新施行、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全县各级领导干部旁听案件庭审,强化依法行政思维。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政府职能全面履行。全面普及行政审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清理“奇葩证明”,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在政府门户和各部门官网公布承诺告知事项,2020年以来共办理符合条件的免开证明事项5627件;公布《2021年度定远县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落实“一网”“一站式服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创新打造政务服务地图,提供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
二是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坚持党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公布《定远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审查各类文件、合同等119件次,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达100%。提高公众参与度,实现22个乡镇和258个村(社区)党委(党组、党工委)法律顾问全覆盖,促进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和发挥作用。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349件,保留194件,废止132件,修订3件,失效20件。
三是行政执法权责统一。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杜绝“一人办案”现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做到动态调整。县政府16名法律顾问,各部门公职律师,全程参与重大决策、合同协议、复议诉讼、信访案件等涉法事务处置和矛盾化解;统一的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数据齐全、功能完全、运行正常。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有序推进,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
四是社会矛盾有效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对全县复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案件情况、改革后情况预估等方面进行重点分析和研判,预计改革后我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复议案件将增长4倍以上,经复议后进入行政诉讼的案件数量约增长40%,待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印发后,我县将抓好方案的具体贯彻落实。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9件,行政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作用得到体现,行政复议决定得到有效执行。以复议的行政诉讼案件胜诉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两法衔接”工作制度得到落实,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逐步完善。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提高工作保障
一是强化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建立政府常务会议定期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法治专题讲座。持续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印发《2021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深入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通过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培训班、民法典学习宣传讲座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法治业务培训。升级县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构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普法大讲堂、微信公众号等“线下线上”齐发力的普法宣传教育矩阵,顺利实现七五普法验收,推动大规模学法用法活动开展,初步形成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建成22个镇(区、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258个司法行政服务站,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法律服务平台,在经济技术开发区派驻公共法律服务团,打造简约高效、精准便民的公共法律服务新模式;全年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万余人次,法律援助满意度达到95%以上,12348热线接通率、满意度98%以上。
二、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问题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主要表现在:少数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意识不强,贯彻落实推动法治建设力度不够,在法治建设的整体谋划和工作创新方面有待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管理不够规范,社会公众参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发挥作用不够明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执法监督偏重于事后监督;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尚需推进。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我们将继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对标《法治安徽建设规划(2020-2025)》、《安徽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5)》、《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0-2025)》任务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部署,继续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持续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协调推进力度。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推进工作力度,形成安排部署、强化落实、督促指导、责任追究、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全面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的理念,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进行决策。建立健全风险评估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机制,及时掌握决策执行情况、评估决策执行效果。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考核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逐年上台阶。
(四)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的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
(五)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力量。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创建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充实法治政府建设队伍力量,并加大对法治队伍的培训力度,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进一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中共定远县委
定远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