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政府工作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现将我县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高位推动,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方向。
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召开法治工作相关会议,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法治问题。县委、县政府研究出台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年),为未来五年我县法治建设工作规划了路线图、时间表。研究制定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八五”普法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将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切实保障规划方案落实落细落地。扎实开展第二批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进入长期坚持阶段。
(二)依法履行职能,提升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发布《定远县政府权责清单目录2022年版本》,认领“全省一单”指导目录权责事项3278项、公共服务事项1059项;行政权力中介服务清单调整后保留77项、规范20项,取消1项。认真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强化清单动态管理。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面覆盖,涉及市场主体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率100%。贯彻落实《滁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活动,梳理出了30个公共政策,均已按政策和协议约定兑现,加快形成我县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按照《滁州市“证照注销联办”试点实施方案》的统一部署,我县深入推进“证照注销联办”改革试点工作,在政务服务大厅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设立“证照注销、联办窗口”,截止目前,已为13户市场主体联动办理了证照注销。深化“放管服”改革, 扎实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公共服务事项一日办结率达99%以上;我县的“跨省通办”做法,刊登在《光明日报》和《安徽信息》上;持续完善“随时办”,建成“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
(三)完善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修订印发《定远县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办法》,进一步规范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定并公布了《2022年度定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组织开展了合法性审查跟班轮训工作。2022年,共审查县政府合法性审查件115件。县政府共向市政府及县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全县现行有效的27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保留233件、废止43件。对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后评估4起。印发了《定远县关于切实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党政机关法律顾问作用的实施意见》,公职律师参与值班研判60余场次,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全面落实《村(居)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党委政府法律顾问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现了全覆盖。
(四)深化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持续巩固五大领域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成果。优化了乡镇权责清单、配合事项清单,执法权限下沉、明确了职责边界,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的问题,提高了执法效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执法资格认证管理、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等活动,推动各单位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设。印发《定远县县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2版)》,确定实行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43项。2022年全县行政机关关于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线上线下共办理3990件。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培训工作。县城管执法局创新开展非接触式执法,2022年以来,共利用智慧城管平台执法80余件。全县税务系统推行说理式执法,累计制作说理式文书75份,涉及63户纳税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推行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制度,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首违免罚”,我县柔性执法取得显著效果。完成2022年度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执法证年审及换发全国统一执法证件工作。
(五)注重教育培训,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部署。各单位各部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并开展学习。专程邀请省司法厅殷本明处长,就“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各乡镇和重点执法单位进行专题授课。制定并印发《定远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2022年政府常务会议组织学习各类法律法规11次。组织县处级领导干部参加“江淮普法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举办领导干部学法专题讲座5次。2022年以来,各乡镇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100余场,人均参加培训学习8个学时。“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蓬勃开展,活动共开展900多场次,受益居民80多万人次。
(六)健全述法制度,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担当再提升。
根据县委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要求,县委依法治县办制定了我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述法制度,对述法主体、程序、内容等进行细化完善。2022年,县委依法治县办多次组织对县直各单位和乡镇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集中述法评议工作。并接受由相关单位代表、“两代表一委员”组成的评议团的现场评议打分。
(七)强化监督制约,推动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加强与政协民主协商,广泛听取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2年,共承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9件,政协委员提案198件,满意率100%。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逐步提高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贯彻落实《滁州市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入开展违法行政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纠错行政案件均已整改到位。我县率先出台“府检联动”工作方案,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府检联动”工作开展以来共接收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37件,审查办结29件。加强政府内部监督和审计监督。深化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平台运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水平。加强“府院联动”,与法院建立庭前沟通调解机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行政争议,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避免出现信访事项。
(八)善用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多元化解。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展“三调联动”,有效整合调解资源,强化调解职能,形成工作合力。“访调诉”深度对接,设立信访事项调委会,由访到诉,依法维权。运用“1+5+N”多元矛盾化解机制,实施网格管理,2021年以来,调解矛盾纠纷9000件,成功率达99%以上。创建“法院+工会”新型劳动争议化解新模式,将“诉”的权威性和“调”的便利性结合起来。2022年我县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5件,办结35件,办结率100%,其中:作出复议终止21件,矛盾纠纷化解率达60%。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组织法律宣讲50余场次,解答涉企法律咨询服务100余次,助力提升企业法治建设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任务。2022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基层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有待进一步提升,公众参与渠道有待扩展、决策后评估有待加强;三是执法不均衡问题依然存在,部分领域执法力量较弱,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基层法治工作队伍力量还较薄弱,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加强;五是部分行政执法部门职责不明,在行使行政处罚权时推诿扯皮;六是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政行为不规范,程序不合法,导致行政败诉率较高。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强化统筹协调推进。
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认真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认真落实我县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2021-2025年),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加强基层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提升基层法治人才的法治素养。
(二)继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持续深入贯彻《滁州市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方
案》,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机制;深化“一屏通办”改革,实施重点领域创优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推动市场主体深度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定期开展座谈交流,动态掌握政策措施落地情况,及时研究制订针对性改革举措。
(三)全力推进各项改革。
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一件事一次办”,
扩大与沪苏浙等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覆盖面,丰富“跨省通办”线上专区服务内容。认真落实“全省一单”统一规范标准,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涉企收费清单,明确各单位职责。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做好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
(四)健全法治建设考核监督机制。
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方式,加大考核结果运用,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加大对全县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推进法治建设逐年上台阶。
(五)重点培育公共法律服务品牌。
依托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成立以陈贤为主要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团,三年内实现全县各机关、各乡镇及村居法律服务全覆盖。树立陈贤法律援助行业典范,带动公证、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工作培育先进典型。在七里塘乡设立陈贤“评理说事点”、在县司法局设立“陈贤工作室”,依托县融媒体中心在主流媒体开设“公共法律服务直通车”,联合县妇联开设“贤话家与法”流动课堂,以点带面,着力打造定远法治品牌。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