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光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1年,明光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紧扣年度目标任务,不断健全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明光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明光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抓好顶层设计谋划,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础。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明确目标任务。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坚持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建立健全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度法治述职制度,通过述法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明光市人民政府2021年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主要措施和责任主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法治能力。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制定《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按照计划开展学习。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市委党校培训班必学内容。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2次,邀请安徽大学、滁州市委党校专家学者作专题报告。三是强化督察考核,确保落地落实。以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为契机,纵深推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11月组织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察,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督察范围。
(二)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严把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关。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集体决定的重大决策程序,2021年,257件市政府会议议题、187件政府文件,43件政府合同经司法局合法性审查。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市1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28个行政执法单位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开展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成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政府宣布废止6件、失效5件、继续有效43件。2021年市政府制定的9件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规定向滁州市政府及本级人大报备,各部门通过法制监督平台向市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纵深推进执法体制改革。巩固农业、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五大领域”执法改革成果。按照“一大队两中心”机构设置要求,设置了明光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明光市海事(港航)管理服务中心、明光市公路运输管理服务中心。开展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组建明光市社区矫正大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二是持续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开展“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重点工作督查。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现场执法监督15次。对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和旅游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持续深入推进“1+10+10”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采取“四不两直”“双随机”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督导。三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完成1011本行政执法证、监督证审验工作。组织全市28家行政执法单位和17个乡镇街道进一步做好安徽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应用工作,组织235名在编人员参加2021年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四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打击力度。经统计,2021年,行政执法单位受理行政许可15798件,准予行政许可15768件,行政处罚立案14024件,结案12347件,结案率88.04%,罚款4735.91万元,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公民人身自由11人次,扣押财物3586件,其他行政强制措施2375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单位建立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制度。2021年,各行政执法单位在“双公示”平台公布行政处罚信息3045条。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贯彻落实深化“全省一单”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建设,确定28家单位权责清单事项3169项,乡级政府权责清单事项31条。不断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全市11个重点领域建立了“红黑榜名单”管理制度。2021年,归集信用基础信息51157条, “红黑名单”206条。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深入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2021年,注销企业632户,其中420户是简易注销。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强化“皖事通?慧滁州”APP宣传推广,引导企业、群众“指尖办”“网上办”。
(五)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权利有效运行。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认真办理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政府各阶段的重要工作部署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七五”普法工作和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并认真研究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市政府关于依法行政情况的意见》。二是切实加强内部监督。认真贯彻落实《明光市审计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从严管党治党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等文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全面推进审计全覆盖和结果运用。通过“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不断拓展监管业务范围促进政府监管规范化、精准化、智能化。2021年,全市监管事项认领和编制率100%,开通监管用户2608个,在用监管事项765项,监管行为采集8641个,监管信息上报727条。三是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健全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完善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安全防护制度,积极推进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严格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积极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综合利用村(社区)公开栏、大喇叭等媒介和渠道发布政务信息。2021年,明光市召开新闻发布会20场,答复依申请公开21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万余条。
(六)法治宣传形式多样,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推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组建《民法典》宣讲组开展系列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军营等300余场次,发放民法典读本、宣传册以及宣传品等5万余份。组织开展《民法典》有奖答题活动3期。在全市74所中小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反校园欺凌及防溺水等系列宣传。“线下”普法阵地建设持续扩大,对涧溪镇白沙王村法治广场等6处法治文化阵地进行提档升级。全市建成法治教育基地4个、法治文化广场22个、法治宣传栏142块,法治宣传墙画1500余平方米。2021年全市被授予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11个、滁州市级33个。明光市法治文化建设经验做法在滁州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暨平安滁州建设工作会议上做典型交流。二是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继续推进“综治户长制”,全市17个乡镇、135个行政村600余综治户长开展治安巡逻常态化。三是化解社会风险隐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重点加强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成立“爱不释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室,加强“警民联调”。四是提高行政复议应诉质量。2021年,市政府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案件21件,结案20件,其中维持15件,终止审理5件。以市直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80件,结案案件中有12件被判决确认违法,3件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未出庭应诉(均为2021年3月前)。为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选取典型行政诉讼案件,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负责人进行旁听庭审,并从明光市人民法院已审结案件中,选取一件行政败诉案件由原审理案件合议庭进行全面复盘庭审,组织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负责人及党校学员进行旁听。
二、存在的问题
明光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离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不强,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力度不够;部分重大行政决策未严格履行制定程序;执法人员业务素质需要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未完全到位等问题。
三、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2年,明光市法治政府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目标,聚焦解决突出问题,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一)加强年度设计谋划。科学谋划安排年度依法行政工作,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责任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持续开展“放管服”改革。理顺行政执法体制,明确相关部门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做到规范执法,按照权限履行相关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切实解决执法宽泛问题。
(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全面启动“八五”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大力开展《民法典》《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六进”活动。结合乡村振兴,打造乡村法治文化阵地。
(四)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相关规定,做好合法性审查,把住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关。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五)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滥用职权、越权行为、行政不作为问责。
(六)完善矛盾化解机制。强化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打造“爱不释手”婚姻家庭调解品牌。加强复议应诉工作,加大行政负责人出庭考核力度,确保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全面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启动实施工作。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落实政府常务会、中心组理论学习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完善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