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阳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为主线,全面坚持法治凤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良法善治护航凤阳高质量发展,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 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乡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纳入安徽小岗干部学院主体班培训课程,印发2023年度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2023年以来两级党委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0余次。安徽小岗干部学院组织4期全县领导干部轮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主体班培训课程。开办2023年全县法治建设能力培训,58家单位业务负责人参加培训。举办全县政法队伍和普法骨干暨法律服务人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和专业人员法治素养。开展“举旗帜·送理论”普法专题宣讲30余次。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普法活动,利用法治文化阵地、新媒体、培训班、专题宣讲,结合传统宣传形式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等系列宣传250余场。
2. 健全组织保障机制。一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部署和报告制度,2023年初县委、县政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向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提升“关键少数”述法质效。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022年度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13家单位书面述法。县委组织部对17个乡镇(街道)开展述职(述法)评议,组织县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知识测试。四是加强基层法治建设。17个乡镇(街道)建立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机制。印发《凤阳县关于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和基层法治观察员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建立基层法治观察点26个,选聘法治观察员51名,累计收集涉及交通、学校、医院、企业等多个方面法治观察建议书22份。实现乡镇(街道)、园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行“一办一所一顾问”审查模式,坚持审查关口前移,打通法治政府建设“最后一公里”。全年乡镇(街道)、园区共审查重大决策事项83件,有效排除乡镇(街道)、园区决策法律风险。五是完善法治督察工作机制。印发年度法治督察工作方案,加强对法治督察“回头看”自查工作统筹和指导,对照整改方案逐项开展自查,抓好问题整改,及时报送督察整改情况。深入烟草、市场监管和中都街道等地开展督察调研,推进基层法治政府建设。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改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 推进“放管服”改革。一是签署长三角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梳理23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推行“标准统一、相互授权、异地受理、远程办理、协同联动”的政务服务一体化通办新模式,实现异地“跨省通办、一次办成”,切实提升政务服务便捷度和企业群众满意度。二是推进行政许可、高频事项“全省一单”,组织交通、文旅、市场监管、发改、生态环境、财政、司法等部门及时认领编制省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统筹县、镇、村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要素,实现同一事项在同一层级同标准办理。三是印发《凤阳县政务服务三级帮办代办及“上门办”工作实施方案》,充分发挥县内集中高效审批和“综合窗口”全覆盖办理优势,有效整合县、镇、村三级政务服务资源,打造“好地方事好办”凤阳样板。
2. 法治化营商环境逐步提升。一是县政府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全年兑现“免申即享”惠企资金4392万元,减税退费27.9亿元,助企融资44.8亿元。二是印发《涉企案件办理工作办法》,组建涉企案件审判团队,提高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健全完善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检察长接待企业家10余次。主动问需问计,检察长多次深入民营企业,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四是深化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护营商”活动,为企业进行法治体检,向企业宣传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常见的法律法规。2023年以来组织律师实地走访企业97家,开展普法培训55场、发放政策清单法律手册1320余册、撰写法治体检报告20份,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26条。
(三)完善依法行政决策制度
1. 依法行政决策更加科学。依法开展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切实排除政府行政决策法律风险。全年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开展合法性审查180件,主持(参加)各类合法性审查会议100余次,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建议200余条,依法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备规范性文件2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清单共62项,办理事项4331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提升社会满意度。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我县城管、民政、税务、文旅、交通、市场监管等单位实施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共86项。其中,交通运输局处理轻微免罚案件71起,涉案金额75000元。
2. 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增加2名事业编制,用于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加强府院联动,落实“复调联动、诉调结合”工作方法,集中化解西泉、板桥等一批有败诉情形的案件,有效降低败诉率,做到案结事了。2023年,县政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25件,行政应诉案件一审审结91件,败诉6件,败诉率6.59%,连续三年呈下降趋势,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81.44%,位居全市第2。
3. 行政执法更加规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法制审核环节不缺位,提升案件执法质量。组织开展凤阳县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活动,对县城市管理、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案卷重点评查。推动行政执法单位“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向纵深发展,向细处落实,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及各基层执法中队建立两级“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切实发挥“三员”在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效作用。加强执法督察,开展重大热点法治事件专项督察,针对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聚焦“六个方面”整改内容,按月度梳理线索问题,定期开展调度。专项整治以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1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深化综合执法体制改革。17个乡镇(街道)建立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做到“一支队伍管执法”。印发《关于开展乡镇(街道)审批执法事项承接工作的通知》,组织县直有关部门与乡镇(街道)签订审批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17个县直部门和17个乡镇(街道),合计承接县级审批执法事项384项。举办凤阳县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班,组织涉及赋权的县直单位对全县乡镇(街道)执法人员进行赋权事项业务培训。
2. 加大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一是切实抓好食品安全监管,聚焦节日市场、婴幼儿食品市场、农贸市场等高风险区域,围绕学校及幼儿园周边、小作坊、小餐饮等风险点,通过开展食安护佳节、食安护高考等活动,推进网络订餐、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提升全县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有力维护全县食品安全秩序。二是排查淮河流域船舶污染问题,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船舶污染治理工作,切实保护淮河两岸群众用水安全;开展假烟寄递联合检查行动,推动烟草市场秩序环境不断向好;严厉整治保健品市场乱象,守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三是以维护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常态化部署开展春雷行动、农资打假等集中和专项执法行动,共检查生产经营场所500家次,立案查处20余起,罚款10余万元,有效打击了涉农领域的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五)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逐渐完善。一是印发《凤阳县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工作方案》《凤阳县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联席会议制度》,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一体化管理平台,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依法保障村(社区)法律顾问有效开展工作。持续深化“互联网+公证”服务模式,优化“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解决当事人无法亲临现场办证难题。签订全市首例《关于办理检察环节涉案资金提存公证的办法》。司法辅助中心办理执行案件10536件,有效送达率100%。二是2023年全县50个村(社区)成功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力推进基层“法律明白人”培育,全县239个村(社区)培育“法律明白人”1474人,“学法用法示范户”195户,法治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2. 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逐渐增强。依托乡镇综治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融入“和为贵”传统文化理念,建设“一站式”调解中心15个。司法所加强与辖区派出所、法庭、平安办协调配合,搭建“连心桥”品牌调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大庙镇东陵村组建“小陵通”志愿服务项目,进群众家门、进街头巷尾,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县税务局创建完成第一税务分局、大溪河税务分局两个省级“枫桥式”税务分局,推动“枫桥经验”在凤阳落地生花。
(六)强化法治政府保障
1. 深入实施“法治为民办实事”。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广泛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的指导意见》,印发《2023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开展协调、推进、督办,解决突出问题。在城市管理、农业农村等新领域探索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县司法局、县法院创建“审判辅助事务中心”,剥离送达、排期、速录等辅助性事务,一审民商事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下降6天。持续开展检察蓝助力农民工讨薪专项活动,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行为,并对35名生活困难的农民工进行司法救助。依法打击治理涉网违法犯罪活动,起诉电信诈骗34件91人,公检法密切协作,挽回经济损失540余万元。
2. 法治宣传效果全面提升。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普法工作首要任务,圆满完成市对我县“八五”普法规划中期抽查评估工作。2023年9月7日,省司法厅厅长罗建华到小岗村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调研,对全县法治宣传工作给予肯定。2023年以来,县税务局制作凤娃说税、淮河大鼓说个税普法作品,县烟草局打造“法智滁烟”下的“红印普法”品牌,行业普法展现新亮点。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建设宪法主题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创造地方法治文化作品30余部。2023年10月在第三届“法韵亭城·最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征集大赛中,我县7部作品获奖,《打击犯罪》荣获微视频一等奖。2023年濠梁律师事务所主任周光成获评2022年全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服务标兵,2024年1月,周光成同志被授予安徽省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二、存在不足
过去一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一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研究不够深入,结合“七进”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氛围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基层法治建设作用发挥不明显。乡镇法治建设机构工作尚处初创阶段,基层工作人员法治素养有待加强,基层法治观察点作用有待进一步探索。三是合法性审查工作还需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基本建成,能够按照法定程序实现政府决策事项应审尽审,但乡镇(街道)、园区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不足、业务素养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始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上级工作部署,落实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为建设现代化大美凤阳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反复学、深入学,增强党员干部建设法治政府,做好法治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的实践中展现更大的担当与作为。
(二)落实法治建设重点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完善法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推进法治为民办实事,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整体水平的提高,确保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落细落实。
(三)完善法治建设各项机制。强化统筹协调,完善全面依法治乡(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工作体制机制;完善述法制度,按照“书面述法全覆盖、现场述法作表率”的工作思路,五年内实现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全覆盖。
(四)提升人员法治专业素质。保障合法性审查人员力量,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确保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加强围绕重大行政决策等法治建设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五)发挥行政复议渠道作用。严格规范执法程序,促进执法人员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注重关口前移,积极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
2024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