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来安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3年,全县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建设现代化美好来安提供了坚强法治保障。现将我县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化政治引领,全面夯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积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必学内容。邀请省委党校教授安群为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县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授课,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律服务机构全员学、各级各单位党员干部分批分层培训。制发学习任务清单,明确学习主要内容及具体任务,实现了县直各单位和12个乡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覆盖。开展“大学习、大研讨、大培训”活动,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示范宣传七进活动10余场,举办为期三天的全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测试3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课程,全县第二十期科级干部进修班、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4个主体班次开设专题课程进行学习。二是积极科学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多次听取法治领域重点工作汇报,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解决法治建设有关重大问题。指导乡镇法治建设工作,完成12个乡镇依法治镇(乡)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及执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建工作。推进基层法治观察点建设,现已建成基层法治观察点15处,选任基层法治观察员31人,实现12个乡镇全覆盖。三是积极扎实开展述法工作。召开2022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7家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现场述法,5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书面述法,194名领导干部结合年度述职工作进行述法。出台《来安县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切实提高述法结果形成的可操作性和权威性。四是积极开展法治督察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情况纳入乡镇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和县直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和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纳入平安建设“一票否优”考核,强化考评结果运用。出台县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协同工作办法,围绕12个方面内容对12个乡镇及3家县直单位开展法治督察,并对各乡镇各部门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要求限期整改。
(二)深化便民利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坚持优化政务服务。全力打造全省首创的政务服务“重点项目直通车”品牌,持续压缩项目审批流程及时限,将工商注册、发改备案等9个环节整合为一次性“打包办”,材料数由原来48件压减为11件,时限较之前减少66.7%。首批54条热点事项采取“异地收件、远程办理、协同联动、邮寄送达”的“跨省通办”服务模式。深化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运用好汊河行政审批“二号章”。拓宽12345热线“营商环境监督分线”,提升企业诉求受理、办结和满意率。继续推行365天“不打烊”服务,设立综合服务窗口和“办不成事”窗口,高频事项全年无休,非高频事项公布电话实行预约服务。高标准运行7×24小时自助服务大厅,目前21台自助终端一体机24小时不间断提供发票申领、不动产出证、营业执照出证等268项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事项自助办理。二是坚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县共有40个政策文件和137项惠企“颗粒化”政策通过“皖企通”平台发布。全年共完成53个类型、577条政策、536家企业、6868.4万元奖补资金即申即享。扎实推进营商环境“大起底”专项行动,实施“一企一策”,保持历史遗留问题“零状态”。线上依托“省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线下设立24小时企业服务热线,并在政务中心设立涉企服务专窗受理企业诉求,双线同步、“一口收办”。聘请60名“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对全县入企帮扶服务效率进行专项监督,推进企业诉求办理。三是坚持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利益。全年全县深入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讲活动11场,结合“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组织全县律师进企业,指导律师为全县37家企业担任法律顾问,通过举办法律讲座,开展“法治体检”,建立和完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制度。强化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宣讲培训,推动民营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经营、依法用工、依法维权。
(三)深化法治引领,全面完善制度体系优化制度供给。一是聚焦科学民主依法决策。通报2022年度县政府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情况,公开2023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147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提升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规范化水平。按照备案规定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备案规范性文件8件,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和备案及时率均达100%。积极配合省市立法工作,及时办理法规规章和各类文件等征求意见32件。全年共审查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事项共66件(次)。二是聚焦乡镇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分批次对全县12个乡镇合法性审查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对乡镇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进行个性化指导。出台《来安县乡镇重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对各乡镇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进行全面部署。拟定了乡镇合法性审查指导清单,帮助审查人员准确把握审查范围;同时针对三类主要审查事项制定了审查工作流程图,明确审查环节,规范审查程序。目前,各乡镇合法性审查相关工作制度和组织机构已基本建立,共审查事项19个。三是聚焦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利用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建立县政府及部门与法院、检察院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加强信息互通,形成工作合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落实《来安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保持全县12个乡镇政府和25个重点执法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人才培训和选拔制度,2023年全县共组织开展执法培训127次,培训执法人员3909人,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鼓励招录法学专业干部充实人才队伍。
(四)深化执法为民,全面落实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着力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整合并设立乡镇审批服务机构11个、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9个。同时公布来安县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配合事项清单,全县12个乡镇均已与赋权单位签订《乡镇审批执法事项承接确认书》,涉及审批执法事项323项。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已在城市管理、卫生健康等领域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制度。二是着力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印发《关于印发在行政执法单位推行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制度的通知》,共有38家单位完成“三员”配备。为确保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发挥实效,已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到法治政府考核,细化考核指标,加大考核权重,督促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主体责任。全县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已完成法制审核人员不低于执法人员总数5%的配备。印发《来安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及实施清单,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法治来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中率先突破。三是着力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开展行政执法能力提升、法治能力提升等培训班4次,完成2023年证件审验和行政执法年报统计工作,共计955人参加年审,审核通过887人,审核未通过65人,完成注销126人,完成换发新证14人。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组织全县195人参加执法资格考试,154人通过考试。开展案卷集中评查,组织抽调16名工作人员组成8个评查小组,对抽查的16家单位共计68件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邀请县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监督评查,并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相关单位已完成整改。
(五)深化普法保障,全面稳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建设。一是抓好重点人群开展普法。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将学法用法纳入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等制度。全年共开展领导干部学法4次,同时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2次。组织全县400余名领导干部在线参加全省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核。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共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40余场,组织普法讲师团到各中小学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讲座34场,为全县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52名,举办法治课36堂,依托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开展法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8场。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在学校组织开展学法征文、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2场次,在2023年“法韵亭城 醉美滁州”法治文化作品征集大赛中,我县荣获一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5名。强化基层群众法治教育。全面加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共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30余场,培养农村“法律明白人”745人。加强《乡村振兴促进法》的宣传实施。今年以来,集中开展“法律进乡村”“农民工维权”“送法进农户”活动51场次。二是丰富普法形式优化普法。运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学习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对法律的直观理解和感性认识。组织全县多家单位开展“尊法守法·携手筑梦”“千警进千企”“妇女讲堂”“为民办实事”等主题的法治宣传100余次,举办法治讲座70余场,发放宣传物品11800余份。努力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模式,制作“来·说法”普法栏目,采用“外景加演播室、案件加点评”模式,每月一期,在电视、网络平台同步推广,不断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感染力。三是建设法治文化宣传阵地加强普法。统筹利用公共文化设施,打造具有来安特色的“1+9+N”法治文化阵地。目前建成法治文化主题公园32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144个,其中,来安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和舜山镇林桥村法治文化公园当选滁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来安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荣获省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积极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申报工作,全年成功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0个。
(六)深化依法治理,全面强化政府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一是持续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采取容缺收件、一次性补正告知等方式,简化受理环节。拓宽行政复议案件类型和领域,从合法性和合理性两方面对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对涉企复议案件实行“快审快结”,助推涉企纠纷化解进入“快车道”。不断提高民生领域案件办理水平,对涉群众重大切身利益等案件,运用调解、和解等多种手段,协调多方力量妥善化解,推动案件办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0件,纠错率7.4%;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54.79%。二是持续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法律服务。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成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57个。完成对6个镇级工作站及82个村级工作室的改造升级。在窗口统一设置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便民服务窗口5个。组建公共法律志愿服务队852人,实行“5+2”“7×24”延迟服务模式,实现“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以万所联万会、法律服务进万企活动为依托,大力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日活动及“服务实体经济律企携手同行”专项公益活动10余次,梳理法律风险点8处,提出法律意见建议12条,不断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三是持续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诉调对接”“检调对接”“访调对接”“警调对接”工作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调解体系。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6990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2182件,预防矛盾纠纷2033件,调解案件6998件,调解成功6997件,未发生民间纠纷转化为民商事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等情况。运用皖事通APP、借力司法行政系统推动矛盾纠纷快速化解,形成“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高速转办、高效解决”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体系。
二、存在的不足
2023年,全县法治政府建设虽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标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性不足,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创造性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导致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单位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程序不规范,导致行政败诉率高;四是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法律顾问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上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把牢法治政府建设方向。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法治建设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情况的督察,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统筹引领作用,高站位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表率示范作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对标法治政府建设五年实施方案,补短板、锻长板、见实效。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强组织案件旁听庭审,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证据意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乡镇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制度,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全方位、全流程监督,形成高效的乡镇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配齐配强基层执法队伍,定期对乡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专项检查,倒逼行政执法规范文明。
(三)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完善乡镇和县直部门合法性审查配套制度。加强法制审核力量配备,完善审查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和交流机制。将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强化督查力度,推进工作落实。认真梳理制发的文件,力争规范性文件备案率和合格率均达到100%。进一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关键作用,不断提升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四)全面推进基层治理。继续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等活动,大力培养乡村“法律明白人”队伍,助力乡村振兴。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持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主动挖掘来安特色文化,与人民调解相结合,打造具有来安特色的调解品牌。继续开展好“群众满意服务窗口”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公证“放管服”改革。建立法治调研工作机制,加强基层实务调研,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向基层延伸,打通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五)努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上级工作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提升法治保障能力,加大法律助企纾困力度,加强对企业法治建设的指导引导,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法律需求,协调解决企业生产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为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服务,不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