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天长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法治建设
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年,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滁州市委关于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推动本市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找准法治建设方向
一是全面学习领会。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市委党校主体班教学内容,新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天长实践》《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等法治专题课程。邀请省委党校教师、高等院校专家、各部门领导干部、专家顾问等讲授专题课程31堂次,承办法治专题培训班次16个,累计培训2231人次;联合市委党校、江西瑞金干部学院举办法治建设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召开天长市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会等,进一步帮助我市领导干部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共928场次,其中在全市65所中小学完成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全覆盖。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持续开展2023年度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四个一”主题活动,成功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征文比赛”、“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竞赛”等活动,推动广大领导干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日常工作的实际行动。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将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中共天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同时将其列入《天长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方案》作为重点督察内容。发挥督察作用,全面督查本地本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和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抓实法治建设督查问题整改。充分发挥以点带面、以督促改、提升质量等督查效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开展。
(二)加强法治建设保障,压实推进法治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健全基层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全市镇(街道)法治建设的意见》,16个镇街均成立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办公室,实现镇街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全覆盖。在各镇街司法所设立依法治乡镇(街道)办,运用司法所专业特长,更好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察”的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中枢神经”到“神经末梢”的基层法治组织领导体系,确保法治建设决定事项、工作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积极构建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调度便捷、运转高效的镇街法治建设体系。
二是提升“关键少数”述法质效。顺利召开天长市2022年度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以“试点先行,逐步推广”的方式整体推进全市镇街专题述法评议工作。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全市15个镇街现场观摩新街镇2022年度专题述法评议会活动,指导全市所有镇街参照标准圆满完成年度专题述法评议会,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向镇街延伸。
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拾遗作用。制定《关于组织开展天长市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工作部署会议,严格按照《指标体系》明确的9个方面100项工作任务对标对表,查漏补缺,市委依法治市办根据“回头看”工作内容进行一月一调度、季度一督查,对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意见12条,实现以点带面、以督促改、提升质量,推动我市法治建设走在前列。
(三)健全程序机制,提高政府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高效推进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将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考核。16个镇街均成立合法性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制度》和审查工作流程,打造“司法所+法律顾问+法制员”三位一体的镇街合法性审查体系,保障审查质量和结果运用。编制《天长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操作手册》,指导各镇(街)建立以司法所为主导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格局。定期组织合法性审查业务现场观摩、卷宗互评等活动,全面提升基层合法性审查队伍的专业素养。会同市政府督查室组成督察组开展专项督查,通过实地走访、现场座谈、查阅台账等方式,全面了解各镇街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情况,及时反馈督查结果并整改落实。
二是严格落实“集体讨论降风险”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根据《天长市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要求各单位结合重大执法决定的实际情况,编制法制审核工作流程,确定“七必审”工作方法。规定执法案件经办人必须将案件材料交由法制机构审核,未经审核、报送的材料虚假、不齐备或者不采纳审核意见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目前,各部门实现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三是全面发挥基层法治观察触角延伸作用。截止目前,我市共设立16个基层法治观察点,成立由67名不同领域热心法治建设的人士的基层法治观察员队伍。创建基层法治观察“流转单”制度,结合法治观察员提交的基层法治观察建议书与基层法治观察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问题建议收集、处理、反馈全流程,形成法治观察闭环。市委依法治市办明确法治观察问题处理意见与牵头、参与部门,公开反馈建议采纳情况,统筹推进法治观察建议落地落实,完善问题解决工作机制。
(四)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规范基层综合执法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形成多渠道、立体化的执法公示平台体系。依法推进公示工作,实现“应公示尽公示”。有序推进全过程记录工作,实现“现场执法全留痕”,全市执法单位已采购执法记录仪2395台、照相机510台、摄像机147台、高拍仪239台、指纹采集器142台、录音笔204个。市公安局、市城管局、烟草分局等部门全力加强执法大队标准化建设,配置同程录音录像设施,利用音频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实现行政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以及执法文书和执法卷宗电子化。
二是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围绕省政府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及省、市执法监督工作要点,构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深入协作、突出重点、完善机制。探索创新“1+2+4”行政执法监督协作机制,精准监督执法重点领域,印发《天长市行政执法监察监督与行政监督协作实施方案》,细化监督信息互通、监督工作协作、监督结果运用、监督成效巩固,逐步形成高效闭环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2023年以来开展常态化执法督查14场次,协作督查2场次,督查通报16件,整改反馈16件。稳步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16个乡镇(街道)均通过赋权、委托开展综合行政执法。
三是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天长市委坚持把开展专项整治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市委主要负责人对专项整治工作作出批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主要负责人靠前指挥,制定印发《关于市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通过内部主动对照查、自上而下逐级查、接受群众监督查、重点问题深入查等方式,全面摸清问题底数,分类建立问题台账。经过专项整治,我市严格落实“轻微免罚”制度,根据交通运输违法情节,推行轻微免罚清单和告知承诺制,今年以来共办理“轻微免罚”案件35件,减免行政罚款2.26万元。持续深入推进执法回访工作,对辖区多次受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企业进行回访,指导企业做好信用修复工作。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多元化解行政纠纷
一是加强行政预防调处化解纠纷。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等制度,坚决防止放管脱节、一放了之,出现管理真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在全市16个乡镇(街道)设立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制定了《天长市行政复议基层咨询受理点工作规则》,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机制,严格落实纠错案件追责问责机制。
二是持续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建立行政案件败诉和复议案件纠错报告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不断增强。与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出庭负责人出庭出声,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负责人旁听庭审活动,推动落实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今年以来,法院开庭审理行政诉讼案件17件,出庭应诉率100%,其中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0件,达58.82%。
三是创新“行政复议+调解”行政争议解决机制。印发《天长市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办法(试行)》,将调解前移到接收、受理、审理各个环节,化解行政争议,提高办案效率。印发《天长市人民法院天长市人民检察院 天长市司法局关于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衔接配合,建立信息共享和反馈机制,定期召开“府院检”联动会议,交流办案经验,对重大、敏感、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邀请检察机关参与调解和解,共同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提升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能力和水平。
(六)营造最优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倾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全面依法治市中心工作与经济发展大局,结合“法治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推进“送法进企业”。组织全市100余名民营企业家参加法治培训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企业安全生产、税法、民法典、企业合规审查等纳入培训重点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动天长·法润千秋”专项“送法进企业”活动60余场次。为企业开展深度法律体检,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认真贯彻落实《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找准法治政府建设与经济建设结合点,优化经济环境,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积极联系走访企业司法服务需求,深入推进警企“联动式”防范,地毯式排查涉企涉众矛盾纠纷隐患。
二是全力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制定出台《天长市深入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健全政策兑现和协议履行、督查评价机制,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产业营造可预期的良好法治环境,提升企业办事的满意度与体验感。2023年已兑现惠企政策50条,涉及330余家企业,共兑现7635万元奖补资金。
三是高效办理以政务服务工作结果为导向的行政审批。全市15557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入驻“安徽政务服务网天长分厅”,即办率达到90%以上,承诺时限压缩至1天;落实审批服务事项“应进必进”,全面实施“不见面审批”,不断优化“网办深度”,持续提高“全程网办”事项比例。2013年,网上办件445万,网办率达99.63%;为方便办事群众“就近办”,通过“皖事通”APP上线“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功能,快速精准定位最佳办事地点;深化集成服务,合并事项、整合流程、优化服务,打造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一件事”。围绕企业开办、用工拿地等,完善“一次办”和“工程项目联合审批”等主题套餐服务,围绕民生“一件事”,推动出生、上学、就业、退休、身故等71项服务套餐,将企业和群众有办理需求的主题式服务作为全面延伸。
(七)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一是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细落实,制定“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和重点普法目录,推动责任单位开展与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推动法治阵地建设,制定《天长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方案》,建成百年法治建设展示馆、大通镇民法典主题公园、万寿镇法治文化公园等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建立16个乡村普法依法治理联系点,培育1052名法律明白人,158户学法用法示范户,助推法治乡村建设。郑集镇船塘村入选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复核,全市新增30个滁州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二是打造创新普法品牌。擦亮“律动天长·法润千秋”普法品牌,形成以律师为普法主体的普法品牌,统筹全市9个律师事务所力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打造“法治青年说”预未品牌项目,从更吸引青少年的角度来把握、分析法治案例,推动预防、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强“法德故事”系列项目活动,坚持把“话筒”交给青少年学生,让“法”走进每一个青少年的心里。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联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团市委等法治宣传阵地,开展城市漫步“宪”给你打卡活动,扩大群众参与,宣传法治文化。
三是刊发《法治天长》双月刊。主动适应形势发展变化,充分发挥《法治天长》双月刊的“喉舌”作用,讲好依法治市故事,传播法治建设正能量。突出主题主线,宣传好天长市委市政府聚焦主责主业,围绕中心、依法行政的相关举措、成效和典型案例,通过总结提炼我市推动法治政务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点亮”天长特色、亮点工作。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优化与各级新闻媒体的互动协作,挖足、挖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新矿”“金矿”。自觉接受监督,加大各类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充分保障公众和媒体的知情权,在合作中监督,在监督中合作。
(八)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健全组织网络,拓展调解阵地。全市共有镇、村两级调委会191个,物业、交调、医调等专业人民调解组织14个、调解员1108人。今年以来行业性专业调委会调处各类纠纷1227件,镇村两级调委会化解各类纠纷5472件;培育特色调解品牌,打造人民调解“领头雁”方阵,充分发挥优秀人民调解员的影响力和公信力,打造“秦您说”“福韵千秋”等特色调解品牌18个;解纷平台优化升级。强化实体平台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天长市“一站式”矛调中心。以大数据为支撑,建立皖苏接边地区联调指挥中心,利用核心区位辐射优势,以天长为中心,江苏省六合、高邮、仪征、盱眙、金湖及省内来安县7个县市区毗邻地区一体化,建立“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的调度指挥体系,实现资源共享,共融互通。
二是整合调解资源,优化调解机制。整合资源力量实现调解模式从人民调解向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迭代。创新“一格八员、一网三色”社会治理工作法。统筹在职党员、“五老”人员、志愿服务者、业主代表、公安、城管、市场监管、应急消防等“八员”力量下沉网格末梢,建立健全“网格吹哨、各方响应”的联动联处新机制,进一步培育了解决基层矛盾的主体力量。将街道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五老”志愿者、“双报到”在职党员等广泛参与到“微网格”治理中,促成了社区事务共管、共治和共享,实现矛盾化解在家门。
三是强化源头治理,加大排调力度。严格落实村(社区)周排查、镇(街)月排查制度,实现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落实包案化解,对排查出来的疑难纠纷,按照调解优先的原则分析研判风险等级,采取定人员、定措施、定时限、定责任,做到一户一策,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准、措施实”;强化“百姓评理说事点”作用发挥,我市共建成百姓评理说事点103个,积极推进我市“百姓评理说事点”规范化建设工作,强化作用发挥,常态化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教育等活动。
二、2023年度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均衡协调发展。个别部门和镇街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和工作力度还不够,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切实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作用,以及挖掘培育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区和部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特别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还不够到位,还存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未适用或适用不规范,执法工作不够规范、合理、精细等问题和不足。
三是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本市基层法治政府建设体制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基层法治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执法队伍建设仍需不断加强,各项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夯实。
三、2024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
一是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巩固我市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成果,督促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法治建设年度重点内容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落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牵头任务、法治建设任务落实到位。深入实施《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持续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回头看”工作,实施2024年法治建设督察,加强法治督察与相关监督的贯通协调、衔接联动,切实增强督察刚性。
二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加强法治机构人员配备,充实法治机构人员力量,通过举办法治建设能力培训班等业务培训活动,增强法治队伍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为扎实推动法治天长建设提供坚实组织保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门法律知识考试,推动以考促学、以考促用,提高执法人员执法实战能力,努力打造一支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执法铁军。
三是总结普法经验,推广普法亮点。梳理盘点“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针对性做好亮点培植、短板补齐、资料整理、沟通衔接等工作,深入挖掘法治宣传、基层治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营造浓厚宣传氛围。持续推进高标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展现全市普法和依法治理取得的成果和效果。查漏补缺,以中期验收结果作为推动普法工作的有力抓手,全面总结“八五”普法工作经验,着重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及时补短板、强弱项,切实推动普法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