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远县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定远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成功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现将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统筹抓好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推动县乡两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县委党校(行政学校)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在主体班次中设置专门教学模块。先后邀请浙江大学马克思学院硕士生导师严松博士、市司法局业务骨干来我县作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邀请县委党校老师在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上作“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着力建设法治政府”专题报告。
二是压紧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县先后出台了《定远县领导干部专题述法评议规程》《定远县领导干部述法评价结果综合评定细则》等文件,进一步健全了领导干部述法机制,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的法治建设责任。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以述法工作推动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现年终述法率100%。
三是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县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应诉、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持续加强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等法治机构建设,不断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作用。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抓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
(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推动政府依法履职
一是加快优化政府职能。严格贯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动审批和监管有效衔接,持续优化审批流程,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机制、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持续提升“皖事通”“皖企通”“皖政通”服务能力,推进场景创新应用。在全省率先推进政务服务“综窗”改革,整合服务事项,将县市场监管局、住建局等15家单位、700余条涉企事项纳入综窗办理。今年以来,办理事项2800余件。
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审批流程,全县新登记各类经营主体12297户,同比增长36.8%。前三季度企业开办指标在全市营商环境评议中始终位居前列。持续推进“强制注销”改革试点,全省强制注销改革工作现场会在我县召开,改革经验做法被全省复制推广,得到省、市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充分肯定。深化简易企业注销登记改革,办理简易注销228户。启动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改革,通过市场监管和税务双向赋权,51户个体工商户享受到“一屏注销”的改革红利。
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专项行动,全面建立公共政策兑现“免申即享”和政策资金“一键送达”长效机制,“皖企通”平台目前已录入惠企政策28项,服务事项86条,已兑现惠企政策11条,涉及3家银行和140余家企业,共兑现奖补资金约800余万元。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访企解难”活动,充分发挥以陈贤为主要成员的公共法律服务团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系列惠企暖企活动,帮助186家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履行合同、劳资纠纷中相关涉法问题257个,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突出法治引领,完善依法行政和决策制度体系
一是不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省、市有关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要求,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做到应审尽审。制定并公布了《2023年度定远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晰界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全年共审查决策事项90件,提出审查意见112条,实现了依法合规决策。
二是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备案工作。县政府向市政府及县人大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对全县现行有效的22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集中清理。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废止3件、修订3件。
三是实现乡镇(园区)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向乡镇(园区)延伸,22个乡镇2个园区均设立了合法性审查机构,共审查决策事项53件。组织开展乡镇(园区)合法性审查跟班轮训工作,提升全县审查队伍专业能力。
(四)坚持宽严相济,不断提高政府执法能力
一是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推进。在22个乡镇组建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将266项(平均数)县政府有关部门审批执法事项赋予各乡镇,以乡镇人民政府名义行使。完成乡镇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乡镇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乡镇配合事项清单的编制。全县22个乡镇共有行政执法人员255人。
二是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交叉互查,集中评查执法案件220卷。组织全县55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安徽省司法厅举办的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推行行政执法“法制员、宣传员、指导员”“三员”做法,共配备“三员”143人,充分发挥“三员”的法治指导、法制审核、普法宣传等作用。
三是执法惠企取得实效。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301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对40项违法行为实行“承诺轻罚”,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对160余件行政处罚案件给予减轻行政处罚,累计减免罚款约600余万元;对267件行政处罚案件给予“承诺轻罚”;对7个市场主体作出免于处罚,免罚金额60余万元,着力创造更优质的法治环境。
(五)坚持依法治理,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
一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6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1个,“警民联调室”实现乡镇全覆盖,推进“1+5+N”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调解矛盾纠纷5146件,调解成功率99.4%。抓好重点人群管理工作联系调度,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重点人群重大安全事件零发生。
二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全覆盖,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公证参与行政事务服务和保障中心工作的实施方案》,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开展法律服务市场稽查试点工作,建立稽查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进行法律服务市场主体专项核查8次,提高全县法律服务水平。
三是着力营造法治建设浓厚氛围。圆满完成“八五”普法中期验收工作。依托“陈贤工作室”培育“陈贤普法”“贤话家与法”等一批具有影响力和传播力的特色普法品牌。利用新媒体打造“定远普法”“定远法苑”“定远警方”“周三说法”等一批普法专栏。加强阵地建设,共创建1个国家级、13个省级、114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坚持制约监督,有效促进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推进政府权力监督公开透明。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监督。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策文件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以县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100%,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是全面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复议机构、制度和人员建设,出台《定远县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2023年,全县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24件,与2022年同期收到案件30件相比,案件数量增长4倍;全年已办结113件,办结率91%。
三是狠抓行政应诉质量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62%,行政诉讼败诉率降低至4.39%。举办定远县行政争议实质解决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我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能力。加强“府院联动”,与法院建立庭前沟通调解机制,多次召开行政诉讼案件研判会,23件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避免出现信访事项。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对标人民群众新期望新要求,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一是少数部门领导干部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不强;二是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够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个别单位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较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县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持续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一是以执法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乡镇行政执法能力。充实基层执法力量,提升基层执法能力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设,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规范执法流程,做好乡镇赋权工作的“后半篇”文章。
二是以合法性审查工作提质增效为目标,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乡镇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走深走实。细化合法性审查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实现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作用,提升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三是以复议改革落地为抓手,全面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建设。贯彻落实新《行政复议法》,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质效。
四是以规范权力运行为要求,狠抓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率、降低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将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主要负责人出庭率、履行生效裁判、落实司法建议等情况,每季度通报并纳入法治建设年度考核。败诉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向县政府常务会议说明情况,并明确败诉责任。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责任人,依法移交纪委监委查处或按规定予以追责。
中共定远县委 定远县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