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信访局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滁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要求,紧紧围绕我市“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现代化新滁州,努力推动滁州法治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全面贯彻实施《信访工作条例》,大力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不断提升信访质效和公信力。一年来,信访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一路前行,信访秩序日趋规范、相关机制、制度逐渐完善,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我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政府、法治信访建设的有关精神作为法治学习的“第一议题”。2023年上半年,局党组在党组会议、党组(扩大)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上,先后5次进行集中研讨学习,以党组率先学带动支部深入学,在全局形成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的普遍共识。将《信访工作条例》作为全市信访部门推进信访工作的准绳和标尺,严格按照条例法规和国家信访局规定的业务规范程序和要求办理信访事项。
认真组织学习领会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关于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试点方案》、陈文清同志《在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全国视频会议上的讲话》,迅速作出部署。我局按照方案和讲话的相关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紧紧围绕“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严格落实“五个法治化”的实践要求,用好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行动指南,做到依法规范开展工作、依法受理处理问题、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依法维护信访秩序。
另外,我局始终坚持狠抓业务培训,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可靠、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引导和带领广大信访干部树立终身学习、以学赋能的理念,经常组织开展精准化的教育培训,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水平。今年10月份,举办了全市信访干部基层治理专题讲座,邀请浙江大学教授来我市授课,并结合主题教育,邀请住建、人社、法院、司法等部门业务专家上好“八堂精品课”,通过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信访干部法治化素养,全面提高了信访干部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营造浓厚氛围,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宣传活动,全面规范信访秩序。我局始终坚持广泛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宣传活动,增强信访法规“传播力”,各级信访部门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全力扩大条例的覆盖面、知晓度,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今年5月,按照中央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信访局开展《信访工作条例》落实年活动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组织集中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全市各级信访干部进机关、入社区、下基层,以形式多样的条例宣传活动,大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5月26日,市信访局深入西涧社区组织开展《信访工作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维护权益。9月26日,市信访局深入西涧社区组织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接待群众咨询、解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多种方式,向广大群众解读《信访工作条例》,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合理维护权益。12月4日,市信访局在人民广场参加了市法宣办组织,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
1.健全基层工作机制,做好信访工作源头预防法治化,积极推动信访矛盾纠纷依法及时就地解决。
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开“1+5+N”工作机制。“1”为村(社区)书记,“5”为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包村干部,综治专干,一村一警,网格员,“N”为乡镇司法工作人员,联系乡镇、村的法官、检察官,五老乡贤等,紧紧依靠基层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身在群众、熟悉情况的优势,及时感知矛盾,通过调解、和解与多元化解等方式,妥善解决问题,不断夯实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形成共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格局。
针对信访事项办理,我局以“依法按政策及时就地解决”为根本出发点,明确“让群众百分百满意”这一努力方向,提出“1+1+7”效能指数管理机制。机制规定,一般信访事项在1个工作日内转交办,责任单位1个工作日内受理,7个工作日内办结,整个办理过程中,都要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让其安心、放心。
今年以来,全面对照信访工作“五个法治化”标准,认真梳理近年来的工作,固化完善“1+5+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1+1+7”效能指数管理、倒查问责“八项机制”“十条措施”、依法处理指导意见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刀刃向内查找信访工作全流程存在的问题,着力锻长板、补短板,争取在信访工作法治化方面创造经验、提供样板、走在前列。2023年年底,市、县两级接访场所实现了“导引图”全覆盖,并将覆盖范围稳步扩大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
2.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受理、办理法治化,全面规范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在日常信访件的登记、受理和交转办工作中,树牢依法分类理念,确保适用程序规范。我局坚持做到对群众诉求进行认真登记甄别,按照国家信访局依法分类处理群众诉求工作规则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转至有权处理机关;对诉求解决途径明确的,提出分类处理建议;对无法导入其他法定途径、按依法履职程序处理的,协调指导有权处理机关适用信访程序兜底解决。2023年,全市各地各部门共通过其他法定行政程序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共4812件,占比57.12%。
在信访复查复核工作中坚持规范办理程序,在事项实体质量上严格把关。在工作中推行“三三四”工作法,即在受理和接待来访过程中开展“三个讲清楚”:向信访群众讲清楚信访程序和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程序的受理条件和范围,讲清楚信访工作机构和有权处理机关的权限划分,讲清楚各级国家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区别;在案件审理会议中严格“三个必审核”:逐案审核办理程序,逐案审核调查材料,逐案审核政策法规依据;在案件办理中,坚持做到“四个不放过”:办理程序不合规不放过、事实调查不清楚不放过、政策依据不清楚不放过、处理结论不明确不放过。“三三四”工作法的推行,有效提升了复查复核工作人员的规范化水平,提升了办理工作质量。
规范开展信访听证、评查,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市级成立了141人组成的信访工作专家库,参加信访听证、评议等工作。我市在信访听证过程中,实现信访事项“应听尽听、应评尽评”;注意充分发挥听证员的劝导说服作用,通过政策宣传,心理疏导、释疑解惑,推动信访人问题妥善解决,做到事心双解;注意充分运用第三方力量组成的听证评议团(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领域专业人员、乡镇“五老”人员、群众代表),把群众的诉求放在“阳光”下处理。2023年,全市共适用信访“兜底”程序受理信访事项3314件(含复查复核受理件数),共组织信访听证671件,占比20.25%。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方面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学法深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信访干部的法律业务素质不够高,学法的自主性还不强,有时存在急用急学、现用现学的现象。二是普法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创新运用新媒体、新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工作能力有待加强,对信访人特别是信访老户的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强。三是用法规范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单位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还存在程序不规范、适用法规政策不适当的现象。
对以上这些问题,我局将采取坚决有力措施认真解决: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依法信访氛围。结合《信访工作条例》宣传和“八五”普法工作,加大法治信访的宣传力度,聚焦信访重点领域,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信访法治宣传教育,大力营造尊崇法治、弘扬法治的浓厚氛围,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反映诉求,避免缠访、闹访和越级上访等问题的发生,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充分展示全市信访系统法治工作成效。二是坚持法治信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着力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学法用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与信访业务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夯实巩固法治思想基础,提升信访干部的法治意识,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本领,熟练掌握和运用政策法规分析信访问题,解决信访矛盾。三是深化制度改革,完善信访工作机制。深入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健全完善全市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提升信访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诉访分离制度,深入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加强信访听证和评议工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及时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明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也是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推进信访问题源头治理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的开局之年。2024年市信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加强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积案化解,推进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全市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作出新的贡献。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做好《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针对《条例》落实、信访工作法治化推进中急需解决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更好指导工作。二是准确把握信访工作法治化的目标任务。按照“五化”“四到位”要求,以《条例》为遵循,以职能部门履职尽责为重点,以业务规范化为基础,受理部门负责程序推进,办理部门负责实体解决,确保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有人办理、群众的每一项诉求都依法推进,做到权责明、底数清、依法办、秩序好、群众满意。推广运用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重点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和运用本领域“导引图”。三是全面推进信访法治化工作。推深做实“1+5+N”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着力做到各类矛盾隐患早发现、全掌握、快处置。注重推广乡镇(街道)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一站式”平台,改善服务保障条件,畅通基层群众信访渠道,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基层。各地信访部门准确区分信访事项性质和管辖层级,对受理范围内的信访事项,精准转送交办,按要求出具书面告知书。认真落实“三个不予受理”“两个不再受理”,积极做好对群众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疏导工作。指导有权处理机关、单位准确区分申诉求决类、建议意见类、检举控告类事项,依法分类处理,引导进入相应程序办理。用好信访工作专家库,运用听证、评议、评查等手段定分止争。完善信访与调解联动协作机制,将调解贯穿依法办理全过程。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信访工作中违纪违法和失职失责行为,依规依纪追责问责。依法处理违法信访行为,坚决遏制以闹求决、以访牟利、无理缠访闹访现象。
市信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