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金融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
根据《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总结
(一)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法治思想学习教育工作,局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规划,全面部署,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局领导分工和科室职能调整,安排金融监管二科(政策法规科)具体负责协调、承办学习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步骤、有组织按照序时进度推进落实。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即制定《全市金融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统筹纳入各年度市金融局法治建设年度工作安排。三是加强组织学习。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召开市金融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论述等内容,邀请专家赴我局作《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宣讲,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扎实推动普法工作落实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扎实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要点、教育对象、工作要求及工作举措,把坚持学法用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相结合、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金融发展和金融监管工作,突出重点,不断推动法治教育工作的落实,增强普法实效。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健全完善并落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努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通过组织参加法治宣传讲座、宣传教育、宪法知识测试考核、法治骨干培训等活动,将学法用法纳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内部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机制,建立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集体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是深入宣传普及宪法等法律知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局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开展宪法宣誓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提高全市金融系统干部和群众的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突出抓好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宣传宪法的基本内容、基本原则和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权力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
三是广泛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大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推动全体机关干部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加强民法典教育。开展以“崇尚法典精神,共筑美好生活”为主题的活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使民法典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法治实践,切实推动民法典在我县应急系统的实施,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是深入学习宣传社会治理现代化。在全局广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党员培训要求,积极组织党员到党校等接受培训,培养业务骨干。组织党员干部包括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公正、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善于运用法律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教育全局干部职工懂得依法按程序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是不断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学习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和有关深化改革开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国有企业和要素市场改革、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学习有关财政、金融、投资、保险、银行等法律法规,促进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学习有关融资担保、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等法律法规,促进监管能力提升;学习有关科技金融、金融监管等法律法规,促进区域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学习与金融发展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主要深入学习投融资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教育。
六是开展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针对重点人群,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工作,结合部门职责,推动主动向执法对象、主管对象、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与职责相关的学习宣传教育工作。安排专项经费,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今年以来,已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暨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利用正月初九琅琊山庙会、正月十六“走太平”、二月二“龙抬头”、二郎庙会等民风民俗时机,开展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防范金融风险现场宣传活动,活动中印制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大力宣传普法教育,宣传成效显著。
七是坚持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上,主要通过单位信息公开网站开设普法栏目、单位各类QQ工作群、政府微信公众号、金融机构电子显示屏等开展宣传,拓宽宣传领域,创新宣传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关注“中国普法”、“安徽普法”、“滁州普法”等微信公众号,及时掌握法宣最新动态,营造良好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舆论氛围。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是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明确金融监管一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和合法性审核机构,同时制定合法性审查制度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适当,制定程序正当。做到应审尽审。
二是严格行政审批事项决策。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经具体职能科室审核后,需经局长办公会会议研究通过后,方可转报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审批或者出具同意批复。今年以来共办理23个变更备案事项。
三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依法向有关机关报备规范性文件,今年以来发文58份。做到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
(四)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3年3月,我局将2023年人大政协交办的办理件分解到局内部科室,确保件件有落实。2023年共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会办47件。
(五)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网站等“全媒体”发布非法集资风险预警提示和宣传信息,结合民风民俗节庆日,“5.15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活动宣传日”“6.15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高密度多形式开展“七进”宣传活动。今年以来,各地、各单位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开展各类防非处非宣传活动1400余次,覆盖群众52.51万余人次,制作宣传海报、展板3000余份,发放宣传单及宣传品46.9万余份。
二是深化行业整治。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金融条例》,强化行业监管力度,将非法金融风险排查贯彻监管工作始终,对全市16家小额贷款公司、11家融资担保机构及10家典当行组织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印发《关于开展滁州市小额贷款公司专项排查整治的通知》、《关于开展典当行业风险检查的通知》,组织各地金融局进行风险排查,经排查,未发现有非法集资领域违法行为。
三是做好风险核查。通过金融风险大数据监测预警服务平台,对全市6.8万家企业进行风险监测预警。全面摸排网上金融领域高风险机构,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行动和各类民间投融资机构涉非涉稳风险排查工作。今年以来,联合公安部门对相关企业全方位开展非法金融风险排查,排查企业118家,对涉嫌中高风险企业开展联合约谈,要求其对业务情况进行说明,明确告知金融消费者综合服务费用,全年妥善处理投诉4起。
四是稳妥化解风险。通过行政手段推动涉嫌非法集资的主体制定资金良性清退方案,推进风险防范处置,主动化解涉非涉稳矛盾风险。针对涉嫌违规金融活动的企业,商请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分类处置。2023年新增涉嫌非法集资行政立案1起,涉及5人累计40080元全部清退完毕。
五是深化监测预警。明确建立资金异动监测预警机制,要求各金融机构严格履行对资金异常流动情况及其他涉嫌非法集资可疑资金的监测等防非义务,加强线索梳理与排查,及时主动报送非法集资可疑线索,今年以来,共收到非法集资资金异动可疑线索4条,均下发属地组织核查,其中1条经核查后,暂未发现有违法行为,另外3条线索移交给属地公安机关。
六是落实举报奖励。采用对提供非法集资线索进行奖励的方式进行摸排,印发“举报奖励咨询”宣传页,畅通“网络+电话+来访”三位一体举报路径,对提供非法集资有效线索进行奖励,调动群众积极性,不断推进非法金融活动监测预警关口前移。今年以来,已兑现3条有效举报线索、奖励2000元。
七是推进陈案化解。持续深入推进陈案积案攻坚行动,分类梳理非法集资陈案,建立完善工作台账,积极消化存量风险。今年以来,我市成功化解非法集资陈案6起、化解率60%、位居全省第2,陈案数4起、为全省最少。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治工作宣传广度和深度不够,缺乏长效性和必要的保障措施,需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入基层,特别是要注重提升广大群众对金融知识的认识。
二是行业法律法规有待完善。目前五类金融机构中除融资担保公司外,其他几类机构准入、监管的依据大多是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层级低、甚至没有法律依据是目前依法准入、依法执法监管的难点。
三是依法行政的能力还需进一步加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监管法律法规和规章还未修改、完善。下属各县(市、区)执法主体不明确,且缺乏有执法资格的专业执法人员。
三、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全面提高我局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增强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加大学法、普法工作力度,实行“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确保中央、省委和市委提出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加强金融人才和金融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依法治理浓厚氛围。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积极发挥滁州市金融网等宣传阵地作用,积极宣传金融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特别是非法集资相关知识,进一步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实现重大行政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按照省、市的工作部署,进一步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参与重点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洽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处理诉讼和仲裁等法律事务的职责作用。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