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滁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法治滁州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标,以示范创建为抓手,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滁州市交通运输执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受到全国表彰,药品监管实景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被命名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公共政策兑现、矛盾纠纷化解、地方立法等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典型交流发言,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现场会在我市召开,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均居全省前列,法治政府建设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
一、主要工作
(一)突出关键少数,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市政府党组会议先后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交流研讨。8月30日,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应邀为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作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报告。市县乡三级理论中心组共举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会议331场次,实现全覆盖。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市委组织部专题培训计划,纳入市、县委党校(行政学院)和安徽小岗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分级分类开展学习培训。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和依法行政能力培训班,组织公务员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在线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法干部轮训班、法律服务队伍培训班、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等首要课程,做到全员轮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中小学和市属高校思政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内容,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组织开展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七个一”系列活动,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3000余场次,受众39万余人。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立项研究课题8个,评选出优秀理论文章19篇。依托滁州广播电视台制作“法治滁州”系列专题节目36期,累计在线收听500万人次以上。
(二)突出便民利企,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务服务。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各类清单即时动态调整,优化乡镇街道权责清单,全面推进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建立注册登记领域“容缺办理”机制,企业开办实现 “六合一”“串并联”“一网通办”“一日办结”,新增市场主体9.2万户。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衔接,推进“互联网+监管”,采用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方式开展非现场执法检查,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六项清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制度,对重点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承诺轻罚,尽显执法温度。优化政务服务,政务服务事项“一门办理率”100%,实现99.8%的个人事项和99.6%的行政许可事项全程网办,353件“一件事”全程联办、406项高频社会服务网上可办,市县两级建成7×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在全省率先实行365天“不打烊”“随时办”服务。“滁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平台”荣获长三角城市数字化转型创新案例一等奖。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协调小组,组织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等10项重点行动,排查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问题123个,兑现资金3200余万元;清查行政机关应履行给付义务案件167件,标的额达9.91亿元,均已履行完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平台建设,在全省率先完成“皖企通”滁州分厅与省“皖企通”平台、财政涉企系统、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全链路“四网融合”,推动实现公共政策“免申即享”。组织律师事务所与10家商会建立常态化帮扶机制,组建19个律师服务团,实地走访企业657家,开展法治宣传服务活动343场次。企业诉求办理情况和市场主体满意度均居全省第一。
(三)突出法治引领,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和决策制度体系。坚持以“小切口”立法推进社会精细化管理,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规章立法规划》,出台《滁州市政府立法协商工作办法》,完成《滁州市乡村旅游促进条例》《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和《滁州市雷电灾害防御管理办法》立法任务。完善依法决策制度,出台《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滁州市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组织对1部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开展后评估工作,对重大决策事项做到应评尽评。完善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承接司法部关于推进长三角区域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一体化建设试点任务,出台《滁州市合法性审查意见落实工作办法》,审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1338件,审查率保持100%,受到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批示肯定。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尽审,向省政府备案规章1件、规范性文件16件,备案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76件。
(四)突出能力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组织开展执法业务培训和执法技能大赛,开展重点领域执法案卷交叉互查,集中评查执法案件512卷。深化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七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乡镇(街道)管理体制改革,有序下放行政执法权,建立健全乡镇与县级业务主管部门之间执法协作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印发《滁州市市直单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目录(2022)》,对224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罚,对40项违法行为实行“承诺轻罚”,推进重点执法领域非现场监督执法,执法效率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出台《滁州市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处理办法》《滁州市行政执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报告、通报规定》,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五)突出依法治理,持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完善突发事件预防处置机制,推进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修订《滁州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滁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15个市级专项应急预案,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工作经验获全省推广。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立“百姓评理说事点”407个、“枫桥式税务分局(所)”1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136个,“警民联调室”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创新建立“1+5+N”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县人民政府自2022年11月1日起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权,全年办结行政复议案件492件,纠错95件,直接纠错率19.31%。顺利完成清流监狱上划省直管改革。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通过省司法厅验收,组织实施11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公证服务更好利企便民的意见》,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为民便企综合法律服务窗口”,推进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出台《滁州市公职律师管理办法》,执业公职律师达239人。全年法律援助办案6830件,同比增长3.7%;公证办件26125件,同比增长71.6%;仲裁办案880件,同比增长28.1%;司法鉴定办件3489件,同比增长6.3%。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建成全省首家网络普法阵地,高标准建设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个国家级、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通过省级验收,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人民群众调查满意度达95%以上。
(六)突出监督制约,全面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监督。办理人大议案3件、建议193件和政协提案384件,满意率均超99%。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在100%,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28.5%,居全省前列。市政府为被告的1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健全“府院”“府检”联动机制,强化涉企、涉诉执法行为监督,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建立行政纠错案件分析通报制度,复议决定履行率、网上公开率均达100%。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政策文件库、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以市政府名义出台规范性文件解读率达100%;依法依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规范办理公开申请78件。市政府发文、会议、督查检查均同比下降。
(七)强化组织保障,健全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立法、执法、法治督察等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出台法治滁州建设“一规划两方案”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印发《滁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系统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加强法治机构建设,创新设立市法治建设研究服务中心,在全椒县、琅琊区探索完善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机制。深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将创建省级示范市纳入市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印发创建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工作方案,组建专班,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建立责任落实闭环体系,市县联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体系,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年终述法率100%;创新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季度专题述法,全年组织4个县(市、区)、44个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专题述法;承接省委依法治省办试点任务,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领导干部年度述法评价标准和结果运用实施办法(试行)》,推动法治建设成效与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有效衔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抓实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地落实。
二、存在问题
对标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对标人民群众期待,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法治政府建设发展不平衡,少数地方示范创建成效不够明显,依法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不够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地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较高,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建设基础薄弱,一线法治专业人员力量不足,法治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三、下步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滁州市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持续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创优法治政府建设品牌,以更大力度、更高标准、更实举措,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法治滁州建设走在全省前列,为加快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一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协调机制,深入推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依法兑现公共政策,强化诚信政府建设,提升法治服务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提升制度供给和依法决策能力。立足“小切口”,做足“小快灵”,增强立法针对性、可操作性。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推进乡镇(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三是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深化综合执法改革,推动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建设,转变执法方式,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四是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深化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深入实施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组织实施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努力打造法治建设示范品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