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滁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强化系统谋划,科学统筹协调,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全省示范创建现场会在我市召开,市政府“政务服务标准化”项目获省推荐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创建示范项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走深走实。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各级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市县党校(行政学院)主体班、安徽小岗干部学院重点课程,列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绩效考核内容,实现各地各部门全覆盖。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八五”普法规划重点任务,共举办法治理论宣讲及培训活动近1000场(次),持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在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宣传解读,先后推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全面推进法治滁州建设》等稿件600余篇(条);举办全市领导干部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论文征集评选活动,征集理论文章87篇。
(二)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更加有力。市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建设督察等情况汇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及时研究审议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先后就法治政府综合督察、行政执法综合改革等工作作出批示。出台《法治滁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滁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开展专题述法评议工作,组织开展法治政府综合督察,实施十项“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三)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实现企业开办1日办结。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抵押登记实现线上全流程“不见面办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出台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加强“皖事通·惠滁州”APP建设应用,推动政务服务“掌上办”,开展7×24小时“随时办”服务,全市11.6万政务服务事项,“一门进驻率”“最多跑一次”和综合窗口服务占比均为100%,政务服务事项平均审批环节从2.86个工作日减少到2.15,压减24.8%;直接取消或实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5903项,提交材料减少63.2%;审批服务效率从4.2工作日减少到1.22,压缩70.9%。沪苏浙皖41个城市116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186个事项实现全国通办;与长三角所有城市实现市场监管联动,国际贸易“无缝”通关。
(四)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凤阳县明中都城和明皇陵遗址保护条例》《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在立法过程中实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负责同志任“双组长”。开展《滁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全面清理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市级政府规章7部、各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326件,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646件、修订41件。对标长三角先进地区政策标准,对我市1212件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清理,废止16件,修改23件。出台《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布《2021年度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实现全覆盖;加强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法治审查、备案比例达100%。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省率先完成五大领域执法队伍整合重组,如期完成改革任务。推进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改革,探索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全省率先出台《滁州市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布198项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改进行政执法方式,率先在生态环境领域推行轻微免罚制度,开展交通运输领域治超非现场执法省级试点。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对文化旅游、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6大领域1510件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建设,组织对市直32个单位165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1325名申请执法资格人员参加法律通用知识考试。
(六)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更加规范。政府依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办理市人大议案3件、建议196件,市政协提案319件。加强行政复议监督,办理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案件68件,立案处理42件,办结40件(含去年结转7件),综合纠错率60%。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采取听证方式审理2件,实地勘察3件、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和法学专家论证10次。加强审计监督,对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抽审财政资金8.59亿元,落实审计建议25条。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监督违法行政行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涉及市政府的15件行政诉讼案件均无败诉。实行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做到信息发布有征集、有反馈、有文件、有解读。完善“滁州市规范性文件库”,提供在线查阅、检索、下载等服务。
(七)基层依法治理深入有效。加强劳动争议、交通损害赔偿、知识产权等方面行政调解,推进诉前行政调解中心建设,健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一批涉及“城中村”改造、重大项目建设的行政纠纷得到稳妥处理。加强一站式综合调解中心建设,推进婚姻家庭、金融商贸等领域调解组织建设。全市共调解各类纠纷59258件,调解成功率98.64%。推进行政裁决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第二批行政裁决事项清单。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滁州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2个村(社区)入选“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9个村(社区)进入“安徽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行列。市市场监管局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获评全国药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完善立体化信息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开展社会治安大排查大整治大防控专项行动,社会治安秩序良好、大局稳定。完善疫情依法防控机制,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体系、隐患风险防控体系,坚决用法治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信访矛盾化解,全省“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专项工作经验交流暨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二、存在问题
对标国家及省决策部署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对标人民群众期待,我市法治政府建设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主要是个别地方和部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够规范,法治服务保障存在薄弱环节,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法治队伍建设仍需进一步优化、提高、加强等。
三、下一步工作
2022年是“一规划两方案”落实的重要一年,是新一届政府的起步之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抓手,锚定“法治政府建设走在全省前列”目标,聚焦问题短板,强化统筹推进,奋力开创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新局面。
一是着力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认真贯彻实施《滁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长三角地区“一网通办”,优化基层政府服务管理职能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开展公共政策依法兑现行动。
二是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指标体系,全面补齐短板弱项,系统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创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和有关示范项目。
三是全面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推深做实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地方立法质效,持续提升矛盾纠纷依法化解能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四是持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长效机制。健全完善任务、责任与督察工作清单及“述法”工作机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全面落实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考核评价机制,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确保高质量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建设提供更加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