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教体局领导班子集体学习《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1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发布第300号政府令——《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并将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2月3日下午,滁州市委教体工委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体学习《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市委教体工委委员、市教体局副局长袁天峰领学主要内容并做了讲解。市委教体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局长王玉和主持集体学习,强调: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的现实需要;教育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规定》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项制度,推动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要认真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据悉,市教体局机关各支部还将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