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冲动酿恶果 法院公正判赔偿
近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起因孩子间打闹引发家长冲突的案件,判决涉事家长李某赔偿对方孩子小海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2437.5元。
据悉,今年2月7日晚,小海与小宇在天长某广场二楼玩耍时发生争执,小海骑在小宇身上。小宇的母亲李某见状,冲动之下殴打小海脸部,导致其受伤。小海母亲张某报警后,李某被天长市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500元的处罚。经鉴定,小海伤情为轻微伤,并在医院住院治疗10天,医疗费由李某承担。
法院审理认为,李某的行为侵害了小海的身体权、健康权,应承担侵权责任。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确定了小海的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赔偿标准,并酌定支持交通费100元。同时,因小海所受伤害未达精神损害程度,且李某已受行政处罚,法院未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请求。
此案再次提醒广大家长,当孩子之间发生矛盾时,作为父母要采取正确的方式,理性解决纠纷,而不是以过激的行为激化和升级冲突,如此才能更好呵护孩子健康成长。